在破产程序中,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以破产重整为名,实施金融诈骗行为,骗取投资者的资金,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,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破产程序中金融诈骗的行为表现为虚构破产重整项目、夸大项目收益、承诺高额回报等,以此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,而实际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其他非法活动。
台湾澳丰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以破产重整为名进行金融诈骗的案件。该案通过虚假宣传,以投资破产企业重整项目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,骗取了 1.3 万名投资人超过千亿元资金。最终,相关责任人因构成诈骗罪等,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3 个月。
为防范破产程序中的金融诈骗风险,投资者要提高警惕,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 “高回报” 承诺,在投资前要对破产重整项目进行深入了解和核实,通过合法的金融机构进行投资。破产企业在进行融资时,要遵守法律法规,通过合法途径筹集资金,不得实施任何诈骗行为。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破产程序中融资行为的监管,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犯罪。